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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神女 兰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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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人,古人有个专有形容词叫做“沐浴”,这个词带有桃花性质,说白了就是精力旺盛又管不住自己,因此古代人对未成年的教育是“大学”。
帮助未成年人树立一些修身为人的原则,和远大的志向,这就是“大学”。
我们今天都喜欢说,不要输在起跑线上。
其实,就这条起跑线而言,技能是相对次要的,输也就是输在三观和志向上,三观炸裂的未成年人如果犯罪,根本是连起跑资格都没有了好吗?

那么,为了约束这些沐浴桃花,也为了促使父母好好管教这些沐浴桃花,古代对于未成年人的刑罚是怎样的呢?
首先,一定论罪,这个是啥岁数都逃不了的。
至于刑罚,或免罪,或从轻。
免除刑罚的范围是,7岁以下,80岁以上
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礼记·曲礼上》
明文记载的唐律就是按《礼记》上的标准来的,唐以后的封建社会,这个标准基本没改过。

其中,比较重大的犯罪,比如杀人,比如谋逆,7~10岁之间有死刑,但到底判不判死刑,得交给皇帝去决定,毕竟这样极端的案例还是少的,裁决自然要谨慎些。
也因此,我们男主说女主不懂事,还是个孩子,企图蒙混过关时,立刻就被怼了回去……
也为了照顾读者心理,小说里写的是九岁开始不能免刑……

2018-11-25 19:00 回复(0) 举报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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