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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莲劫 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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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应阳兄弟来评,老规矩要留下点有价值的东西。
第一,第二章第六段第二句话描述矛盾,将“出彩”二字换成“显眼”等应该就没问题了。
第二,第二章第六段表述有问题,看不懂。“老妇”若是他娘就应该直接表明。而作为天定的娘没有理由不让天定抱孩子,如果作者认为有理由就应该交代清楚,不然读者迷糊。
第三,“天定你出来,让娘好好休息”?是云娘吧。
第四,呃,方天定他娘不是一开始就抢过了孩子吗,怎么起好命儿后又从天定手里抢了一遍?
第五,第二章问题颇多,拼写失误,逻辑失误,望调整。
第六,第三章开篇,既然是方他娘,就没必要用中年妇女,直接说方奕娘亲问道。
第七,第三章倒数第四段,有逻辑顺序的瑕疵,既然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就不应有“一看是个十来岁的男孩儿,双眼黑溜溜”什么的,这样写在读者心里的暗示顺序是云娘看了这些外貌特征后才便是出事自己的孩子,怎么可能,若是亲娘应该一眼就能认出。求证。还有些拼写失误,连词错用,望整改。
第八,呃,第四章第一句就是问题,上文读者已经知道那是方奕了,就没有必要再交代一次,累赘。这是投胎前和投胎后不同的方奕,那么就应该说“这也正是十二年前的那小二”。
第九,感觉皇帝的子嗣应该是有太师的吧,而且是老师进攻教学,这个设置太现代了,不好接受。
第十,第六章对话有点无厘头,且不说都知其是妖孽,为何还要与其纠缠,小孩胆子太大。其次,有说“大胆妖孽,竟敢还手?”,那可是妖孽啊,妖孽,当然还手,就算欢子是啥子也应该懂这道理。
第十一,没有必要交代“吃酒”的古语意思,中国人都知道。
第十二,我想皇室是不会因为有高人的传闻就把皇子们安排到宫外的学府的,更何况学府应该是朝廷办的啊,怎么会仰仗学府。要架空虚构就要重新创新,感觉这样的嫁接很尴尬。
第十三,“大掉眼睛”,自创词语要恰当,不能瞎编,本有更合适的辞藻,为何不用。“瞠目结舌”“目瞪口呆”都比这“大掉眼睛”要好。
第十四,一会儿青华学府,一会儿青风学府,这么能这样?
第十五,解释三个和尚的儿歌,天啊,汗,这是给成人看的书哇?
第十六,第十章第五段,什么法律顾问去后娘说些什么啊?这是些什么啊?
第十七,方奕出售杀了阿三,呃,阿三不知有何罪过,前文也无做交代,最够都是皇子的,阿三也是奉命行事,所以方杀了阿三是不地道的的,这样他和坏人有什么区别?虽后文对阿三做了些交代,但前文没有的话读者直接出戏了。而且方奕既然知道那是皇子,皇子啊,打残了家庭肯定会受牵连,他是什么心肠一定都不行疼自己的母亲父亲吗?太失真了。
第十八,总结一下,此小说行文问题颇多,可见作者并未做几次纠错监察,用词行句古今杂糅,有些不伦不类。

在哪里十八点建议提完就读到哪里。以上便是我个人的疑惑,不代表他人意见。仅供参考。
我不敢想象近七万字的小说如果一直存在上述问题的话,那这本书将来的质量会是如何?

好的地方自然也有,本书关系设计还是很巧妙的,颇具新意,悬念设置也较到位,节奏控制明快,有阅读快感(不够不是上面的一些失误的话是很有快感)。这些也是个人观点进攻参考。
期待完本,如有偏颇,还望海涵!

2011-10-14 16:49 回复(5) 举报 浏览(37)

回复@孟火火_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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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少于5个字

作者 沐阳: 谢谢,我会去改过来的

2011-10-14 17:56 回复 举报

回复@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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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火火_Fire: 回复@沐阳:

2011-10-14 19:25 回复 举报

回复@孟火火_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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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沐阳: 回复@浩然猪:有空就常来评,你评的很给力啊,记得有空就来评哦,绝对欢迎!!!

2011-10-14 20:23 回复 举报

回复@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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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火火_Fire: 回复@沐阳:哈哈,好,你这么说我就放心啦,相互学习多交流!

2011-10-14 20:34 回复 举报

回复@孟火火_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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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狗子: 这真是太有爱的书评了 推了推了

2011-10-15 12:42 回复 举报

回复@2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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